该课程深入剖析合同法的最新变革,强调了无效合同判定标准的调整,如删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主观判断,取消“损害国家利益”表述,统一规定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为可撤销情形,申请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胁迫情形延长至一年。同时,将损害公共利益界定为“违反公共秩序”。课程详述合同的法律属性,强调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体现平等主体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与相对性,并探讨合同的约束力。课程通过对比效力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结合具体司法案例,阐明不同性质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为学员提供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实用工具,同时列举起诉所需财务相关资料清单,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实操指导。 ... 查看全部>
该课程深入剖析合同法的最新变革,强调了无效合同判定标准的调整,如删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主观判断,取消“损害国家利益”表述,统一规定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为可撤销情形,申请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胁迫情形延长至一年。同时,将损害公共利益界定为“违反公共秩序”。课程详述合同的法律属性,强调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体现平等主体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与相对性,并探讨合同的约束力。课程通过对比效力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规定,结合具体司法案例,阐明不同性质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为学员提供判断合同有效性的实用工具,同时列举起诉所需财务相关资料清单,为解决合同纠纷提供实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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