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考试辅导
  • 初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税务师
  • 高级会计师
  • 基金从业
  • 证券从业
  • 期货从业
  • 资产评估师
  • 经济师
  • 国际内审师
  • 银行资格
  • 审计师
  • 美国CPA
  • ACCA
  • CMA
  • 澳洲CPA
  • 金融实务
  • 管理会计
选课中心| 财会书店| 免费试听| 免费题库| 免费资料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公众号
会计网校继续教育培训

会计网校
继续教育培训

您的位置:陕西省渭南市会计继续教育培训_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_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正保会计网校 > 通知公告
渭南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2011-2012年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渭南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会[2011]2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渭财发[2009]141号)和《渭南市财政局关于换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渭财发[2009]316号)文件精神,属我市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会计人员,凡在2011年9月14日之前持有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视同已经完成2009-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并按规定补办有关认可登记事项;凡在2011年9月14日之前未完成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的,需首先办理证书换发,其后才能参加2011-2012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和办理有关认可登记事项。
  二、属市级直接管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学习方式及考核
  凡能自行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会计人员统一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的部门、单位,在报批市财政局审定后可自行组织学习。市财政局对组织学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学习结果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办理有关认可登记事项。
  除单位自行组织并统一进行学习的情况外,其他会计人员可在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参加网上远程教育学习两种方式中自愿选择学习方式。凡选择参加培训机构培训学习方式的,可选择经市财政局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学习,并由市财政局进行考试考核和办理认可登记事项。凡选择网上远程教育学习方式的,在市财政局“渭南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后,参加指定网络的学习和考核,并在考核通过后办理认可登记事项。
  (二)学习教材
  凡学习内容属省上指定内容的,学习教材原则要求采用市财政局认定的统一教材。
  (三)收费标准
  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包含资料费)。
  (四)培训机构
  经市财政局审核认定的培训机构有:渭南市财政干部培训学校、渭南市同济职业学校、渭南博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三、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计划,周密组织,稳步推进本辖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加强组织管理,严把教师质量关,确保培训质量不断提高。要积极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式,探索远程网络教育的培训、管理模式。要及时按要求上报有关资料,并按规定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认可登记事项。
  四、其他事项
  1、“渭南市会计服务大厅”
  联系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中国银行大楼1楼大厅
  联 系 人:刘剑莉  李德华
  联系电话:0913-2100028.
  2、指定培训机构
  (1)渭南市财政干部培训学校
  联系地址:渭南市老城街19号
  联 系 人:王志斌
  联系电话:0913-2193711.
  (2)渭南市同济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地址:渭南市西南京路32号  渭南市糖业烟酒公司办公楼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13-2020813.
  (3)渭南博宇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渭南市西二路  北欧青年城627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913-2058355。
  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渭南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印发


Copyright © 2000 - 2025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