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群 黑龙江省东宁市财政局认可会计人员通过本系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过程和结果。本系统适合黑龙江省东宁市所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
培训时间 以财政局规定的时间为准。
交费方式 学员自行注册,通过网上支付费用开通课程学习。参加培训人员可按本网站培训流程,在“注册/登录”后通过网上支付完成培训缴费(培训人员如需纸质发票,请真实准确的填写个人邮寄地址,以便中华会计网校邮寄)。
考试次数 没有考试次数的限制,考过为止。
学分确认 培训人员可于完成后可登录“龙江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在“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中自行查询培训信息。
学习年度:
会计人员级别:
课程分类: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 学分 | 免费试听 | 课程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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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解读 | 3.0 | 详情 | |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解读 | 5.0 | 详情 | |
新《预算法》解读 | 16.0 | 详情 | |
《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 5.0 | 详情 |
1、参训人员一定要在龙江会计网进行信息采集成功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2、培训人员可于完成后登录“龙江会计网”(http://www.ljkjw.gov.cn)查询培训信息。
3、在没有完成继续教育或龙江会计网没有查到对应的继续教育记录时,请勿调整继续教育采集信息归属地。
4、为保证您的继续教育顺利完成,请尽快学满规定学时并完成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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