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局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持有泗洪县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2、2015年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2015年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从2016年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3、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课程为正保会计网校的行政事业、企业、金融三大类。学员登录系统后,可以结合自己岗位专业需要,任选一类学习即可,也可跨类选择学习,但须完成规定课时。
三、培训机构及操作流程
正保会计网校(网址:www.chinaacc.com,电话:010-82318888),点击"会计继续教育"栏目(网页上方右侧),在"学员登录区"凭 "学习卡"上学员代码填写"用户名" 和"密码"登录,并填写个人信息,确认学员资格,在行政事业、企业、金融三大类课程中任选一类开通学习课程。
完成以上课程的24学时后,方可参加上网考试(未完成规定学时及课程的,无法申请参加上网考试)。
四、时间安排
持证会计人员于2016年4月11日-4月22日(节假日除外)到泗洪县财政局会计科(106室,电话:86223017)报名并购买学习卡,购卡后学员自行上网学习,学习结束后自行网上申请考试,网上考试时间为:5月3日-5月29日,补考时间为6月30日。
五、培训费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人每年50元(根据市局统一标准)。
六、注意事项
1、考试为网上在线考试,不再安排指定地点。
2、各乡镇财政所负责通知本区域的会计人员参加,局直各各部门负责通知分管业务单位(部门)的会计人员参加。
3、未通过考试人员可在网上继续免费学习并参加补考。
4、对符合免继续教育条件的请带好相关证书或证明到会计科进行登记备案。
5、对以前年度缺少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必须参加补学补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的,财政部门将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会计人员资格证书予以"冻结",证书状态转为"非正常",将停止办理会计人员的证书调转、信息变更等所有手续和上一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取消会计人员参加当年度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评选表彰资格。并根据情况通报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年度备案情况将被记录到会计人员的信用档案,作为财税部门监督检查依据,并依据《会计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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