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兵副厅长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自治区财政厅赵兵副厅长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资产管理相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于2016年2月2日召开了中央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做了重要讲话。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距上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隔十年整,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进一步促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政府会计改革。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财政厅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一步推动和落实资产清查各项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动员部署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二是讲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三是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资产清查子系统进行培训。下面,我就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资产清查,是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好财政工作的客观要求。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新常态下,我区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降,但支出继续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同时,支出结构僵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也仍十分突出。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盘活规模巨大的资产存量,进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需求愈发迫切。特别是在现阶段,资产配置不合理,超编制、超标准现象普遍存在;资产使用效率低下,闲置浪费现象仍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开展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存量及其使用状况,有利于促进资产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促进资产的共享共用;有利于推进厉行节约;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开展资产清查,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迫切需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作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是财政管理职能的拓展和延伸,是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和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准确、详实的资产存量数据,制约了资产管理与财政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业务的深度结合,影响了资产管理对财政管理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通过资产清查,全面掌握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的数量、价值、构成、使用情况等详细信息,为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合理安排预算、加快预算执行等提供基础数据,解决资产预算安排与现有资产存量脱节的问题,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控制存量的目标。
从预算管理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衔接。新《预算法》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规范性、科学性,直接决定了资产配置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因此,预算管理是规范和加强资产的增量控制、存量调节的有效手段,只有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抓好资产管理工作。同时,资产管理也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数据资料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因此,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既是加强资产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的客观需要,也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的有效手段。
从政府采购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实施范围、提高采购效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和管理状况,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都能做到对资产存量、使用管理状况、需要配置的资产心中有数,有利于准确了解资产配置的品种和数量,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政府采购范围,实施精准采购。
从非税收入管理的角度看,开展资产清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收入管理,增加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完善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将资产配置、使用与处置,环环相扣,紧密结合,对于单位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资产建立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将大幅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资产清查将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处置等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资产收入收缴和使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现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及时、足额上缴国库,避免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三)开展资产清查,是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前提。随着我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总量不断增加,种类日益多样,结构日趋复杂。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已达4395.75亿元。比2005年的555.5亿元增加了3840.25亿元,年均递增25.84%,这些数据还不包括一些未统计进来的账外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十年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增长将近8倍,这样大规模的资产,只有在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才能管住、管好、管出效益。这些资产是政府配置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政权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规模如此庞大的资产,已经成为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职责和重要使命。但是,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单位存在大量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通过开展资产清查,不仅能够弄清楚现有资产存量情况,做到账实相符,还有利于建立健全高质量、动态的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资产清查,找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进而研究出台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构建规范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内控机制,防范资产管理风险,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四)开展资产清查,是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要基础。为了科学、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负债和成本费用,强化政府资产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要求,我国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政府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本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资产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资产核实和完善制度五个方面。
一是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基础资料。
二是账务清理。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三是财产清查。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资产收益等的清查。
四是资产核实。主要是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按规定权限上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核实批复。
五是完善制度。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清查工作的基准日和清查范围。本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2015年12月31日。资产清查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单位范围,相关数据由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规定上报。
(三)清查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按行政隶属关系对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的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在借助信息系统支撑的同时,由于本次清查工作量大,工续繁杂,在短时间内依靠现有的财务人员很难完成任务,较好的办法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资质完善的中介机构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完成本次清查任务。一是要努力把资产的数量摸清;二是要把资产的价值弄准确,既不能泡沫化,也不应严重背离实际,低估价值;三是完善制度,实现动态管理,建立经常性资产管理的账实一致机制……
(四)清查工作的总体安排。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清查时间是2016年2月启动,至9月底完成上报。10月份以后,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并进行表彰和整改。
(五)清查工作的经费保障和信息查询
关于资产清查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按照分级财政体制,除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配发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清查软件、资料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关于信息查询和动态交流方面。为了便于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及时了解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并获取相关文件资料,我们在“内蒙古财政厅门户网站”资产管理处的“内蒙古资产管理信息网”主页上开辟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题”栏目,同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的主页上也开设了相关栏目,资产清查相关文件资料和软件操作等内容,已分别上传在上述板块中,请大家及时登录查阅学习和使用。各级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系统授权,及时发布本地区的资产清查动态和经验做法,供各地交流借鉴。
三、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将资产清查与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战略决策目标相结合。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以及加强廉政建设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去年底至今年初,财政部密集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这是近十年来,我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入了新阶段,并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自治区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根据业务分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有关部门和盟市进行专题调研和座谈,制定实施方案,快速启动了我区的资产清查工作。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据估算涉及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有2万余个),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资产清查工作作为今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精心组织,将资产清查与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相结合。
近年来,我区以部门预算为核心内容的财政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改革多侧重于资金管理方面,资产管理的改革步伐相对滞后,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然比较薄弱。这次资产清查主要目的是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为整合部门资源,科学分配部门资金,细化部门预算,推动部门预算改革打基础。为财政支出监管和绩效评价打基础。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财政改革任务,做好资产管理与财政各项改革任务的制度衔接和顶层设计。
(三)严格要求,将资产清查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相结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本次清查工作严格要求,建立督查、举报、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防止出现违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办法与规定程序、不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任务和有意瞒报、虚报清查资料等现象。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参与资产清查的工作人员也要严以律己,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要按照《会计法》等有关规定,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要将单位资产管理与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有机结合,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未如实填报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把握资产核销的条件,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既做到账实相符,又防止资产流失。
(四)加强管理,将资产清查与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把资产清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起点,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理手段,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动态监管,为开展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和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要认真总结和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进一步提高资产效益。
(五)营造氛围,将资产清查与财政业务宣传工作相结合。 各级财政部门应广泛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本地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工作动态,营造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资产清查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全面推动我区资产清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反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各个阶段的信息,交流经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单位顺利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自治区财政厅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信息网”、“内蒙古财会”杂志等方式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予以通报。
同志们,此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我相信,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协力配合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使我区的资产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