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特点及防范
一、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
案例:2015年5月10日,被害人苏女士接到+01901203电话来电称,以苏女士身份证开通的一张上海招商银行民航支行银行卡透支并涉嫌洗钱,来电者将苏女士的电话转接到另一个号码+02134074800,对方自称为上海市民航公安局的工作人员。经过长时间的电话沟通,苏女士相信了对方,按照对方要求,到一宾馆入住,使用宾馆房间内的电脑,登陆了一个的网站(100855.XO),同时,安装了对方通过QQ发来的一个所谓的“安全软件”,随后按要求,在网站上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U盾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随后,苏女士发现其名下农行卡内的1255300元人民币分两次被转走。苏女士按来电号码回拨了上海民航公安局的电话,发现被骗。
作案特点:
1、直接给被害人打电话,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称被害人银行卡透支,或冒充邮局工作人员,称包裹内有违禁品涉嫌违法等理由。取得被害人初步信任后,将电话转接给“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恐吓被害人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要求被害人将自己银行卡内资金汇入“安全帐户”,或要求被害人用电脑登陆虚假网站,安装“安全软件”(实为木马病毒),并输入银行卡号、密码、U盾密码、身份证号等信息。
3、被害人通过银行柜台、ATM机将钱汇给对方,或犯罪分子获取了上述信息后,通过网上银行将被害人卡内资金转走。
防范要点:
1、公检法机关办案过程中,不会使用电话进行个人身份核实、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2、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或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3、凡是让你登录网站查看通缉令、开通网银接受检查或索要U盾信息的,都是诈骗。
二、冒充“领导”、熟人
案例:2015年5月4日,沈阳某公司财务人员陆女士在工作期间,使用办公电脑上QQ聊天时,发现其公司经理通过QQ留言要求向一农业银行卡号内汇款,其实,犯罪分子盗取了其陆女士QQ号,在其好友中发现了陆女士与公司经理之间的谈话,然后利用经理的QQ头像,冒充经理下达汇款要求。陆女士在未与经理进行核实的情况,将30万元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当日12时10分,财务总监要求陆女士再次汇款时,陆女士发现事情不对,此时才想起打电话与经理核实情况,随后发现被骗。
作案特点:
1、犯罪分子事先盗取被害人QQ号,确定财务主管及财务人员身份。
2、盗取财务主管的QQ头像,冒充主管向财务人下达汇款要求。
3、个别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在未经审批或核实的情况下进行汇款导致上当受骗。
防范要点:
1、加强财务管理。财物部门应吸取教训,制定详细的审批规章制度,严密拨款流程,禁止利用电话、QQ、微信等通讯工具下达拨款指令,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2、开展警示教育。目前,针对公司企业财物人员的电信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财物部门应及时对员工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防范。
3、加强印章管理。购物印章、U盾必须由专人保管,工作期间随身携带,非工作期间放置在保险箱。
三、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木马病毒
案例:2014年7月23日,被害人李先生在家中接到一条显示号码为95555的短信(招商银行客服号码),短信内容是:“尊敬的招商银行用户:您的信用积分已满可兑换699.68元现金,手机访问www.9555china.com兑换-招商银行”。被害人点击短息中的网页链接地址,并在该网页输入了银行卡号和密码及3位验证码,网站显示现金兑换成功,24小时后打入银行账户。7月24日凌晨,被害人手机连续收到3笔消费记录短信,共计人民币11802元,其发现招商银行卡被盗刷后报警。
作案特点:
1、犯罪嫌疑人使用短信群发器、伪基站等设备,并用改号软件仿冒“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及银行客服等号码,发送“积分兑换现金”、网银升级、信用卡提高额度等活动内容的手机短信,短信内附有网站链接,诱骗被害人点击。
2、被害人点击链接后,木马自动安装在手机上,该木马软件的主要功能是,窃取被害人手机中的所有信息,包括来电、短信、绑定的银行卡等。
3、在夜间等隐蔽时段,截获被害人收到的购物验证短信,对被害人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盗刷。
防范要点:
1、对接收到带有网站链接的短信息应提高警惕,不能轻易点击。
2、如有疑问,可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求证。确认后再进行操作。
3、要求同时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的,可以认定为诈骗信息,应立即停止操作。
4、如果已经点击了不明链接,或在未购物情况下收到验证短信,要立即将手机绑定的银行卡进行电话挂失,并将手机恢复至出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