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雅财会〔2016〕8号
市级及跨市驻雅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时间
(一)培训方式。
我市灾后重建工作任务艰巨,各单位会计人员工作任务繁重,不便于集中学习,经研究决定,市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远程教育学习方式,会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采用网上报名(正保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东奥会计在线www.dongao.com)、网上缴费(网银、支付宝、银联在线支付)、网上学习、网上考试方式参加培训。设置有公共类、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课程,供会计从业人员选择。学员参加完继续教育学习后,网校开放2016年继续教育课程表上所有课程,方便学员继续学习其他内容。
(二)培训时间。
网络远程教育时间2016年5月12日一11月30日。考试合格后持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预约申请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于2016年12月20日前到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当年继续教育登记。
二、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第7 号、第8 号)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政府会计准则4个学时;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或事业及行业等单位会计制度8个学时;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4个学时;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会计法律法规4 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培训收费
按照川价函〔2003〕117号文的规定,从2016年起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每人收取培训费80元。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务必高度重视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合理安排时间供会计人员参加学习;请会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任务。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方可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五、注册登记
参加网上远程继续教育成绩合格的会计人员,登录《四川财政会计网》→“办事大厅”处进入“继续教育”→登录后填写继续教育申请→成功提交后生成继续教育预约申请号,再持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预约申请号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到政府服务中心雅安市财政局窗口办理继续教育注册登记手续。
地址:雅洲大道456号(政务中心2楼雅安市财政局窗口)
联系人:余女士、李先生(0835-2625944)
特此通知。
雅安市财政局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