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发〔2017〕12号
泰来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2016年度(含2016年度)以前取得并持有泰来县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属于泰来县管理的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除外)。
二、继续教育时间
网上学习时间从2017年7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本年度交费的会计人员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并考试合格,否则视同放弃学习机会。
三、继续教育方式
依托正保会计网校远程教育网络进行网络学习。网址:http://jxjyxuexi.chinaacc.com/heilongjiang/tailai/(正保会计网校)。
(一)为方便广大会计人员,今年的继续教育学习改用网银支付的方式进行缴费,不再采用领购学习卡的方式,泰来县会计人员登录正保会计网校按网上公布流程进行缴费、学习,完成所选类别必修课24学时(即18小时)课程,参加考试。
(二)为减少办事流程,从今年起不再办理继续教育确认登记(即不需要进行盖章确认和报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会计人员在通过正保会计网校(http://jxjyxuexi.chinaacc.com/heilongjiang/tailai/)进行学习取得合格证书即可, 可于合格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后到龙江会计网-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http://www.ljkjw.gov.cn/PeopleForm/)自行查询本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四、继续教育内容
学习课程的安排以更新知识为宗旨,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及时学习新政策、新法规及新制度。同时按上级部门相关内控建设的要求,本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点是内控建设,内控建设的相关课程是重点必修学习内容。
同时扩展了网课培训内容:有对管理、纳税、核算等方面的实务操作,如管理会计、PPP项目核算实务、内控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等;有适合初入职场会计人员学习的内容,如基础会计知识、出纳实战攻略、相关税法等;有会计人员必备的人文知识,如阳光心态、大数据前沿技术及应用、税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学习课程。
五、相关要求
(一)单位可以从“团报入口”进行统一报名。各单位要迅速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支持,确保会计人员按规定要求,高质量完成继续教育。
(二)具有高级会计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会计人员,须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统一培训,学习方式请参见http://www.ljkjw.gov.cn/content-info.aspx?id=1246。
(三)学习前请会计人员登录龙江会计网-会计人员查询与信息采集,查询本人的继续教育情况,没有完成2016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参加网络学习,将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补充完成,学习方式与今年相同。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2017年度的学习。
(四)如需发票,请在网上付款时勾选发票一栏,并正确填写发票抬头及详细邮寄地址,及本人的联系方式,以方便网校的发票及学习资料的邮寄。
(五)依据《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的,不予换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会计证到期失效。
联系电话:8222916
泰来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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