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财会〔2018〕9 号
各县(市)财政局、海螺沟景区财政局、州级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川财会【2018】25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试行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川财会〔2011〕1号文件精神,按照继续教育新规定,并实现过渡期间新老规定的有机衔接,结合我州实际,现将2018年全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继续教育。
(一)企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新修订和出台的准则及解释8个学时;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XBRL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相关知识4个学时;3.管理会计相关知识4个学时;4.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诚信建设5个学时;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1.政府会计制度、准则10个学时;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6个学时;3.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诚信建设5个学时;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个学时。共计应学习24个学时以上。
三、组织实施:州财政局管理全州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市)财政局要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的要求,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县(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将培训的实施方式报州财政局会计科备案。为了便于管理,州本级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由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部门直属单位、省垂直管理部门、省属企业集团和中央在川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省财政厅指导下,由本部门或本单位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在开班培训之前,应将培训内容、学时、人员等情况向管理继续教育工作的财政部门报告,以便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指导。培训结束时,应安排2个学时考核,检测会计人员学习情况。
四、继续教育方式:今年全州继续开展会计人员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是参加面授还是网络继续教育,完全由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选择参加网络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正保会计网校,网址:http://jxjyxuexi.chinaacc.com/sichuan/ganzizhou/
培训内容总课时必须在24学时以上。在内容、学时、质量符合省财政厅继续教育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也可选用其他网站。
五、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要求:
学习时间从2018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六、登记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人员学习情况,在全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本级管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记录。
七、其他
(一)未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但符合前述继续教育对象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即未持有四川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教育学习应当比照已进入四川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进行,学习记录报送至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备案,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出台后再予以在系统中补登记。
(二)继续教育查询、申请办理的网站由“四川财政会计网”搬迁到财政厅门户网站中的“四川会计服务”栏目。
甘孜州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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