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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 、中、高级资格 )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代码 | 已报名的学习类型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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